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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麟杰: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65号)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五、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85 亿元,账面价值为 1.73 亿
元,均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政策为 1 年以内计提 5%、1-2
年计提 10%、2-3 年计提 20%、3-4 年计提 50%、4-5 年计提 80%、5 年以上计
提 100%,本期计提 154.46 万元。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中,你公司对关联方
上海骅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骅怡”)和湖北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湖北嘉麟杰”)应收账款余额为 2,693.40 万元和 931.63 万元,
计提坏账准备 158.41 万元和 46.58 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客户资信情况、同行
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等因素,说明对账龄在 3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最多仅计
提 20%的坏账准备是否谨慎、恰当;
    (2)说明你公司对上海骅怡、湖北嘉麟杰的应收账款发生原因、时间、账
龄,涉及的产品类别、数量、金额,收款安排、信用账期,最近三年的期后回
款情况,应收账款占销售金额比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中是否存在控股股
东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全部问题、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上海骅怡、湖北嘉麟杰之间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骅怡、湖北嘉麟杰的应收账款占销售金额比重较
大具有合理性。公司与上海骅怡、湖北嘉麟杰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业务产生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年报
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罗会远




   许光清




   孙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