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3-11-19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3-037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6,32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3.7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 25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电器”、“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4,0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2,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6,000 万股。
201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0 年
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5,600 万股。201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0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已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壹亿陆仟万元变更为贰亿伍仟陆佰
万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32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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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
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建华、控股股东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老板集团”)、公司股东杭州金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创投资”)、
杭州银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创投资”)、杭州合创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创投资”)及沈国英、任富佳、赵继宏、任罗忠、沈国良、张林永、
张松年、唐根泉、张杰、任建永、沈银浩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建
华、任富佳、赵继宏、任罗忠、沈国良、何亚东、张林永、唐根泉、张松年、陈
伟、王刚、张国富均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承诺: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建华、任富佳、赵继宏、任罗忠、
沈国良、何亚东、张林永、唐根泉、张松年、陈伟、王刚、张国富均承诺: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与规定。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16,3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75%;
2、本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 25 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 16 名,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 4 名,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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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 12 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备注
份数(万股) 股份数(万股)
1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896 12,896 -
2 杭州金创投资有限公司 688 688 -
3 杭州银创投资有限公司 572 572 -
4 沈国英 544 544 -
5 杭州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500 500 -
6 任建华 240 240 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事长、副总
7 任富佳 160 160
经理
8 赵继宏 80 80 董事、副总经理
9 任罗忠 80 80 董事、副总经理
10 沈国良 80 80 董事
11 张林永 80 80 监事会主席
12 张松年 80 80 监事
13 唐根泉 80 80 监事
14 张杰 80 80 -
15 任建永 80 80 -
16 沈银浩 80 80 -
合 计 16,320 16,320 -
任建华持有老板集团 75%的股份、持有金创投资 69.19%的股份,任罗忠持
有老板集团 25%的股份,王刚持有金创投资 11.63%的股份,张国富持有金创投
资 4.65%的股份,何亚东持有金创投资 4.65%的股份,陈伟持有合创投资 2.4%的
股份。
任建华、任罗忠、王刚、张国富、何亚东、陈伟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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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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