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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板电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4-04-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4]01520001 号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电器
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老板电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老板电器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

                                                   1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老板电器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2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0年11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512号《关
于核准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杭州老板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24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3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90,267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
瑞岳华验字[2010]第290号《验资报告》。

    (二)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23,525,632.24 元(包括经 201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4,004,850.2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前年度收到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41,284,057.95 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 59,522,074.88 元,2013 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0,234,277.13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83,047,707.12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51,518,335.08 元。
    经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名气电器有限公司。


                                    3
     经2012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超募资金已使用 25,000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 13,37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杭州老板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 2010 年 1 月
26 日经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号
1     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304068360018010086782          43,996,016.10

 2    北京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57108997300120109011478         3,702,543.39

 3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95200154500000377               9,481,918.02

 4    宁波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71050122000081618             163,960,150.45

                          合计                              221,140,627.96




                                    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3 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2,67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522,074.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3,047,707.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更项目(含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                    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0 万台厨房电
                          否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17,722,159.43   371,497,566.05     92.87%    2012-12-31   195,715,703.28     是          否
器生产建设项目
年新增 15 万台吸油
                          否        79,900,000.00    79,900,000.00    37,487,807.16    79,983,069.86    100.10%    2013-06-30   16,247,049.35      是          否
烟机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9,000,000.00    39,000,000.00     4,312,108.29    31,567,071.21     80.94%    2013-12-31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18,900,000.00   518,900,000.00    59,522,074.88   483,047,707.12




                                                                                  3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全资子公司——
杭州名气电器有限公                                                                    50,000,000.00
司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5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518,900,000.00   518,900,000.00   159,522,074.88   733,047,707.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 201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
                                                                     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名气电器有限公司。
                                                                     经 201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 201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于公司原有总部厂区内,总部厂区位于余杭经
                                                                     济开发区 320 国道北侧,东临塘宁路,西临华宁路,北临新洲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201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为公司新建厂区,新建厂区位于余杭经济开发区 320 国道
                                                                     南侧,东临塘宁路、西临禾丰路、南临河道与天荷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新增 15 万台吸油烟机技改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位于公司老厂区内,老厂
                                                                     区位于余杭区育士路 55 号,厂区东临东新村,西临临博公路,南临螺蛳桥村村道,北临东新村村
                                                                     道。2012 年 3 月将“年新增 15 万台吸油烟机技改项目”的建设地点变更为公司新建厂区,新建厂区
                                                                     位于余杭经济开发区 320 国道南侧,东临塘宁路、西临禾丰路、南临河道与天荷路。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截至 2010 年 12 月 1 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4,004,850.23 元,其中年新增 15 万台吸油烟机技改项目投资
                                           3,111,390.00 元、年产 100 万台厨房电器生产建设项目投资 29,754,034.23 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139,426.00 元。
                                           2、 募集资金到位后,经 2010 年 12 月 2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
                                           34,004,850.23 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筹资金(该事项详见 2010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利息收入,以及工程、设备等预算与实际的差异。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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