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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板电器: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14-09-10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公
司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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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其中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14-2016 三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
 度为 2015-2017 三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考核期间内,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考核两次。
      六、考核指标及标准
      1、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分三个会计年度进行考核,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解锁安排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第二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第三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解锁安排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第二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第三次解锁     相比2013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
 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
 考核计算。
      除此之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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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在申请解锁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的两次绩效考核结果均至少达到 B
等及以上,方可全部解锁当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在申请解锁的前一
个会计年度中的两次绩效考核一次或两次成绩为 C 等,则激励对象的当期可解
锁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待改进

              解锁比例                100%                      0%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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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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