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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板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04-24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作为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
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拟使用节余超募资金 6,850.44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并购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本次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节余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同意公司用节余超募资金 6,850.44 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本次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
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
定及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公
司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姜风 、张光杰、董静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