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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板电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7-06-09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7-032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老板电器”)于 2017
年 6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258 号)。公司对
此高度重视,根据《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经对相关事项核查后,公司
就所涉问题答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9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2.1 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45.32%。请补充披露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长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及上年同期利润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比增减
      利润表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额
                                                                       (%)
        营业收入          579,489.79       454,271.80   125,217.99    27.56%
            毛利          332,085.15       264,271.98    67,813.17    25.66%
          毛利率              57.31%           58.17%       -0.86%
        销售费用          154,511.33       135,347.28    19,164.05    14.16%
        管理费用           44,915.93        35,426.88     9,489.05    26.78%
        财务费用           -7,863.53        -6,595.79    -1,267.74    19.22%
  三项期间费用总额        191,563.72       164,178.37    27,385.35    16.68%
      非经常性损益          5,970.36         1,305.04     4,665.32   35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0,683.39        83,049.12   37,634.27      45.3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14,713.03        81,744.08   32,968.95      40.33%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7.95 亿元,同比增长 27.56%,归属于
                                     -1-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32%。净利润增长快于营
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非经常性损益 5,970.36
万元,占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 5.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0.33%。2016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
4,665.32 万元,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2016 年取得政府补助总额 7,037.22 万元,
而 2015 年政府补助总额为 1,708.39 万元。
    (2)销售费用有效控制: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销售费用率从 2015
年的 29.79%下降至 26.66%,下降了 3.13 个百分点。
    (3)电商渠道盈利增长:电商渠道快速增长,其销售额占比同比提升 2.65
个百分点,而电商渠道毛利率明显高于其它渠道。
    综上所述,201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增长。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6 亿元、15.09 亿
元、14.60 亿元和 18.0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63 亿元、2.60 亿元、2.78 亿元
和 5.06 亿元。请结合行业特点、公司销售策略、期后销售退回等情况,并对比
上年同期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披露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前三
季度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如下:
     1、公司 2016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01,647.67 150,879.87 146,019.05 180,943.20 579,489.79
    占比            17.54%      26.04%       25.20%      31.22%      100.00%
  政府补助        1,020.90      527.50       479.92    5,008.90     7,037.22
  利息收入          766.85    2,773.85     1,188.38    3,126.35     7,855.43
归属于母公司
               16,306.20     25,977.67    27,847.57   50,551.95 120,683.39
股东的净利润
    占比            13.51%      21.53%       23.07%      41.89%      100.00%

    2016 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0,943.20 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比
重为 31.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551.95 万元,占全年净利润比重
                                    -2-
为 41.89%,相关原因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因素:受季度性销售淡旺季影响,第四季度为公司销售旺季,
由于国庆节线上线下销售大促以及电商线上双十一双十二大促,使得第四季度营
业收入增长迅速,导致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有明显提升。
    (2)利息收入因素:第四季度收到利息收入 3126.35 万元,较前三季度有
所上升,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73%,环比提升 0.91%。
    (3)政府补助因素:第四季度收到政府补助 5,008.90 万元,较前三季度大
幅增长,政府补助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77%,环比提升 2.44%。
    2、公司近三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四季度                180,943.20                      50,551.95
  2016 年            年度                  579,489.79                     120,683.39
                     占比                      31.22%                         41.89%
                   第四季度                142,146.80                      34,235.53
  2015 年            年度                  454,271.80                      83,049.12
                     占比                      31.29%                         41.22%
                   第四季度                109,558.29                      22,846.59
  2014 年            年度                  358,894.01                      57,440.19
                     占比                      30.53%                         39.77%
    上表可以看出,通过近三年数据比较,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保持稳定。
    3、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老板电器 101,647.67 17.54% 150,879.87 26.04% 146,019.04 25.20% 180,943.20 31.22%
华帝股份    87,577.20 19.92% 120,115.56 27.33% 104,140.22 23.70% 127,660.64 29.05%
浙江美大     9,457.68 14.21% 14,456.01 21.71% 18,662.58 28.04% 23,992.10 36.04%
万和电气 129,469.37 26.11% 108,522.83 21.88% 107,713.61 21.72% 150,245.40 30.2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3-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净利润   占比     净利润     占比   净利润   占比     净利润   占比
老板电器 16,306.20 13.51% 25,977.67 21.53% 27,847.57 23.07% 50,551.95 41.89%
华帝股份   4,794.95 14.64% 10,654.31 32.53%    4,671.60 14.26% 12,631.31 38.57%
浙江美大   2,861.96 14.12%   3,703.48 18.28%   5,724.71 28.25%   7,975.46 39.35%
万和电气 10,656.43 25.30% 12,374.42 29.38%     6,337.41 15.05% 12,748.50 30.2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上表可以看出,通过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均呈现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
润明显高于前三季度的特征,且公司第四季度占比与其他上市公司并无明显差异。


     问题三:你公司销售模式为代理制,在原有渠道基础上,推进多元渠道融
合。请补充披露代理制的具体内容、多元渠道的具体情况及融合情况、不同销
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回复如下:
    1、公司代理制的具体内容
    (1)代理制销售模式:公司将全国划定销售区域,除北京、上海作为公司
的战略销售区域设立销售子公司进行直接销售外,其他区域均设立区域总代理,
区域总代理负责完成在该区域的产品销售、专卖店开设、渠道维护、市场拓展、
安装维修等工作。销售子公司和区域总代理主要面向的终端渠道为 KA、地方性
通路、专卖店、橱柜专营等。
    (2)代理制销售模式分布情况:截止 2016 年底,公司共有 2 家销售子公司
和 79 家区域总代理,销售子公司和区域总代理已覆盖中国大陆全部省级行政区
划。公司依据目标市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容量等划定代理商销售区域。通常
情况下,公司以省级行政区划分销售区域,但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市场容量
较大的重点省份,公司会对代理商的销售区域进一步细分。
    (3)代理制销售模式收入确认原则:根据公司与区域总代理签订的代理销
售合同及日常的交易处理,公司在收到区域总代理代销清单或销售清单汇总表后
方可确认销售收入,在产品未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公司始终未将产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代理商,因此公司总代理模式采用的是代销方式。

                                        -4-
    2、多元渠道的具体情况及融合情况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线下零售/代理商(KA、地方性通路、专卖店、橱柜专营)、
电子商务、电视购物、工程精装修(B2B)、国际贸易等多元化的渠道结构。公司
积极推进多元渠道融合,积极促进传统线下渠道和线上电商渠道的同步发展、多
元融合,巩固 KA 等核心渠道,拓展专卖店体系,以“厨源”为载体推进专卖店
向用户体验店转型,为厨电产品营造应用场景,深化和用户的互动,将门店打造
成 O2O 服务平台和虚实融合的导流平台。2016 年,一二线市场新建和改造 89 家
厨源体验店;三四级市场全面提升专卖店覆盖率,新建专卖店 449 家。
    3、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根据线下零售(代理制)、工程精装修(B2B)、电子商务(线上)、电视
购物和国际贸易等不同渠道下的收入确认原则详见下表:

     销售模式                               收入确认原则

     线下零售        公司将商品发给各代理商并委托各代理商进行销售,收到
    (代理制)       各代理商的委托代销结算单当月确认收入。
                     1)天猫系列注 1 渠道以及京东 POP 注 2 渠道为消费者收到公
                     司产品后立即确认收入;
 电子商务(线上)
                     2)京东注 3 与苏宁注 4 是公司在收到对方确认的结算订单信
                     息后确认收入。
                     电视购物公司将销售信息发给公司,由公司进行发货后收
     电视购物        到电视购物公司确认的销售信息后,给公司出具结算清单
                     后确认收入。
                     依据各房地产商所下的订单进行发货,根据订单的收货及
 工程精装修(B2B)
                     完成情况进行收入的确认。

     国际贸易        报关装船后即确认收入。

    注 1:天猫系列指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以及淘宝老板电器分销商;

    注 2:京东 POP 指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注 3:京东指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 4:苏宁指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




                                      -5-
           问题四: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淘宝老板电器分销商、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
    司(POP)和杭州老板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额合计 15.71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27.86%。请补充披露:
           (1)你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模式、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确认原则及销
    售退回情况;
           (2)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淘宝老板电器分销商和杭州老板贸易有限公司
    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请补充披露关联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关
    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分别为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淘
    宝老板电器旗舰店、淘宝老板电器分销商、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POP)、
    杭州老板贸易有限公司。
          (1)其合作模式与收入确认原则如下表:
  客户名称                       合作模式                        收入确认原则
北京京东世纪
                 经销,即公司依据京东的订单给其供货,京东 公司依据京东提供的订
信息技术有限
                 在其平台上进行销售                          单进行结算,确认收入
公司
                 公司在天猫上开立的销售店铺,公司在此店铺
淘宝老板电器                                                 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公
                 上发布商品信息,消费者购买后,由公司进行
旗舰店                                                       司确认收入
                 发货或者委托天猫旗下的物流宝进行发货
                 公司在天猫上招募的分销商的总称,分销商在
淘 宝 老 板 电 器 天猫各自的店铺上发布公司商品,消费者在其 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公
分销商           店铺内进行购买,由公司进行发货或者委托天 司确认收入
                 猫旗下的物流宝进行发货
北 京 京 东 世 纪 公司在京东平台上开设的销售店铺,其销售模
                                                             消费者确认收货后,公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式与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相同,商品由公司发
                                                             司确认收入
(POP)          给消费者
                 公司线下的杭州区域总代理,其负责代理浙江
杭 州 老 板 贸 易 省杭州市、金华市、衢州市等行政区域的销售。 公司收到其委托代销结
有限公司         公司将商品发给杭州老板贸易有限公司并委 算单当月确认收入
                 托其进行销售

                                       -6-
    注:公司 2009 年就与淘宝开展合作,在淘宝商城开设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以及淘宝商

城招募分销商。2012 年淘宝商城正式宣布更名为“天猫”,而公司未将在其上开设的旗舰店

与分销商名称做变更,故“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和“淘宝老板电器分销商”沿用至今。

    (2)关于前五大客户销售退回情况的说明
    公司产品为国内的高端厨房电器产品,一直以来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的适销对
路和质量品质控制。同时,由于公司的各销售渠道的终端零售价较高,并与代理
商的结算价价差较大,各代理商不愿将下市产品与下样产品退回,可自行打折销
售处理。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高售价使公司的各种销售模式的销售退回
比例均较小,其中最大退回比例为电子商务的销售模式,大约为 1.5%的退货率,
均为正常的合理的退货,公司在收到退货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2、淘宝老板电器旗舰店,为公司在天猫平台上开设的销售店铺,属于公司
直营。淘宝老板电器分销商为公司在天猫平台上的代理商,杭州老板贸易有限公
司为公司代理商,均无关联关系。


     问题五: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其他
关联方对你公司存在两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合计余额 558.01 万。请详细
说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原因、时点、截至目前的具体情况及你公司拟采
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如下: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中两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558.01 万
元,分别为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52.11 万元、帝泽家用电器贸易(上海)
有限公司 405.90 万元,具体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1、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外方 GROUPE BRANDT 共同投资,
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50 万元,
2016 年 7 月 8 日开立银行账户, 2016 年 11 月 11 日收到第一笔投资款 525 万元
(其中老板电器入资 267.75 万元),第二笔投资款 525 万元(其中老板电器
267.75 万元)于 2017 年 3 月 6 日投入。由于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筹
备期间无银行账户,且投资款尚未投入,因此公司在 2016 年 4 月 10 召开的总经
理办公会上审议了《关于垫付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场地租赁费及押金的


                                       -7-
议案》,其发生的场地租赁费及押金由公司进行垫付,从而在 2016 年 1-10 月形
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41.77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德地氏贸易(上
海)有限公司余额为 152.11 万元。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形成决议,上述 152.11 万元代垫款将于 2017 年度归还公司。由
于外方股东人事变动,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将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
董事会,在该会议上审议董事变更事宜,在董事变更确认后进行支付。
     2 、 帝 泽 家 用 电 器 贸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与 外 方 FAGOR
ELECTRODOMESTICOS,S.COOP(以下简称“法格电器”)共同投资,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公
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51%,法格电器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49%,首期出资 4000
万元,老板电器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040 万元,法格电器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960
万元(出资方式为欧元现汇 2,379,449.33 欧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4
年,由于法格电器破产重组,第二笔出资无法到位,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帝泽家
用电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借款 525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应收帝泽家用电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 405.90 万元。由于目前帝
泽家用电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预计其将无法偿还该
笔借款,故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问题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 9.14 亿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发
出商品 5.14 亿元,占存货的比例为 56.24%。请补充披露:
     (1)请结合发出商品内部管理制度、发出商品的收入确认政策及成本结转
政策、客户需求及订单等情况,补充披露发出商品具体分布、占存货比重较高
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存货性质特点、市场行情以及你公司对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按项目逐一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回复如下:
    1、发出商品的具体分布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按销售模式的分布情况如下表:
 销售模式分布      金额(万元)                          备注
   线下零售            42,339        子公司 2 家,代理商 79 家,其下面分布 200
                                     -8-
  (代理商)                     家办事处,同时有 6000 家门店
   电子商务                      天猫 33 家仓库,京东 50 家仓库,苏宁 30 家
                     4,428
   (线上)                      仓库
  工程精装修                     恒大地产 300 余家在建房产工地、碧桂园 200
                     4,603
   (B2B)                       余家在建工地及其他全国大盘房地产工地
     总计            51,369
    (1)线下零售(代理商):该渠道占比近 60%,采用的是按代理商销售产品
给消费者,并将销售清单返还给公司后,公司再根据销售清单及时确认销售收入
的方式。这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按发货确认收入的方式有所差异,这也是造
成公司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发出商品占存货比重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
    (2)电子商务(线上):为更加快速的满足消费者对于物流速度的需求,公
司与天猫旗下的物流宝进行合作,物流宝依据公司的订单,在第一时间将商品发
给消费者。在将货物发给物流宝仓库进行储存和周转过程中,随着销售量的快速
增长,势必会产生更大库存周转需求。同时,在与京东的合作过程,由于先发货
到京东仓库,根据对方确认的订单收货情况来确认收入,从而也会需要较大的发
出商品存量。
    (3)工程精装修是随着房屋整体装修进度结算的,商品发出后,在结算前
也会产生一定量的发出商品。
    公司对于发出商品进行十分严格的管控,落实到责任代理商和具体渠道负责
人,定期对账核对确认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公司对于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一直保持一致性与连贯性,发出商品的成本结
转与收入确认严格保持一致,成本结转按月末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
    2、关于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1)原材料: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日常执行过程良好;原材料周转速度相
对较快;由于近几年大宗原材料价格处于历史低位,内部分析不存在继续减值基
础。呆滞原材料处理有专项处理制度,按月清理、专人跟踪考核,使其得到快速
处理。
    (2)在产品:在产品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日常执行过程良好;在产品周转
速度相对较快;另外,呆滞在产品处理有专项处理制度,按月清理、专人跟踪考
核,能得到快速的处理。

                                  -9-
    (3)库存商品(产成品):公司有着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每月进行抽盘,
每半年进行全部盘点,核对确认其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对保管状态进行复核,确
保存货处于良好状态。对于下市产品,及时进行降价销售处理,由于产品的毛利
率较高,不存在低于成本价出售的情况。
    (4)发出商品:通过定期的对账以确保发出商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发出
商品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公司的商品的零售价格和毛利率较高,售价
不会低于成本价。另外,各代理商的下市产品和门店下样的样机,由于公司产品
的终端售价和与各代理商的结算价较大价差,各代理商以降价销售打折方式处理,
但仍高于成本价,故对这部分商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产品毛利率高达 57.31%,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为 26.66%,期末存货
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现象,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存货管理严格,状态良好,呆滞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均能及
时处理。产成品和发出商品中以及下市、退回商品和样机均能以高于成本价的售
价销售,故公司存货各项目均不存在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问题七: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 15.45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6.66%。请结合你公司的销售模式、具体营销服务工作等,并对比同行业可比
公司,补充披露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合理性。
    回复如下:
    1、公司 2014-2016 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579,489.79    454,271.80    358,894.01
            销售费用           154,511.33    135,347.28    111,510.40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26.66%       29.79%        31.07%

    近三年来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其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
规模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以及公司对销售费用的有效控制。销售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例的变化,较为合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2、公司与同行业公司 2014-2016 年销售费用比较如下表:



                                 - 10 -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费                 销售费                 销售费
        销售费用           毛利率 销售费用        毛利率 销售费用        毛利率
                      用率                 用率                     用率
老板
     154,511.33 26.66% 57.31% 135,347.28 29.79% 58.17% 111,510.40 31.07% 56.55%
电器
华帝
     113,836.79 25.90% 42.54% 89,902.02 24.17% 38.56% 89,171.06 21.08% 36.35%
股份
浙江
         5,548.39 8.33% 54.82%     6,262.99 12.09% 52.84%   5,912.42 12.59% 53.34%
美大
万和
     87,670.09 17.68% 33.28% 66,129.29 15.77% 31.00% 61,669.38 15.50% 29.71%
电气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由于产品品类和定位不同,销售费用的组成情况有所不
同,其中华帝股份在品类、渠道上与公司最为接近,因此最具可比性。华帝股份
2016 年销售费用 11.38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25.90%,其销售费用率以及毛利
率均呈现出逐年升高的趋势。公司定位高端,在品牌建设及渠道推广方面投入较
大,2016 年毛利率为 57.31%,相较于行业其他企业呈现出高毛利率高费用率的
特征。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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