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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板电器:独立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3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老版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2018年6月30日)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
年度的相关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关于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意回购注销
授予激励对象阳国军且尚未解锁的8,775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独立董事:张光杰、董静、马国鑫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