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2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
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
了议案的材料,并就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
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
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
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的风险基本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郑德珵 任德盛 赵晋琳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