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的说明2019-01-17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
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
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为适应资管细则之相关要求,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
理办法中的对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相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业已重新拟
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拟参与持股计划员工对于公司的认可与公司激励核心人才的需要,公
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修订稿)
中的对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相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业已在重新拟定。
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调整内容如下:
“特别提示”章节
原内容: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董事会选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主
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但不包括通过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来直接或间接持有英飞拓股票。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12,8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
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5、按照公司股票 2018 年 9 月 26 日的收盘价 3.79 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
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3377.3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82%。公司全部有效
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
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
修改为: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拟选择海
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主要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但不包括通过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来直接或间接持有英飞拓股票。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14,8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
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5、按照公司股票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收盘价 3.86 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
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3834.2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3.20%。公司全部有
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
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
“风险提示”章节
原内容: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相关合
同尚在拟定当中,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代员
工持股计划签署实施,目前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修改为: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相关合
同尚在拟定当中,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代员
工持股计划签署实施,目前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章节
原内容: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12,8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2,800 万份。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
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计划设置预
留份额且暂由公司员工刘务祥先生代为持有,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届时根据具体
情况讨论决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应符合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并遵守本
计划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认购金额 占本计划的
持有人 职务
(万元) 比例
张衍锋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 1.56%
林冲 董事、副总经理 100 0.78%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华元柳 100 0.78%
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
董事、监
郭曙凌 监事会主席 25 0.20%
事、高级
范宝战 监事 25 0.20%
管理人员
林佳丽 监事 25 0.20%
伍暵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0 0.94%
其他人员(不超过 155 人) 12,057.64 94.19%
预留部分 147.36 1.15%
合计 12,800 100%
修改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14,8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
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计划设置预
留部分且暂由公司员工刘务祥先生代为持有,预留部分的认购对象届时根据具体
情况讨论决定,预留部分的认购对象应符合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并遵守本
计划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认购金额 占本计划的
持有人 职务
(万元) 比例
张衍锋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 1.35%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华元柳 100 0.68%
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
郭曙凌 监事会主席 25 0.17%
董事、监
范宝战 监事 25 0.17%
事、高级
林佳丽 监事 25 0.17%
管理人员
林冲 副总经理 100 0.68%
伍暵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0 0.81%
其他人员(不超过 155 人) 14,057.64 94.98%
预留部分 147.36 0.99%
合计 14,800 100%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章节
原内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2,800 万元,按
照公司股票 2018 年 9 月 26 日的收盘价 3.79 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
的股票数量约为 3377.3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82%。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
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修改为: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4,800 万元,按
照公司股票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收盘价 3.86 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
的股票数量约为 3834.2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3.20%。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
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章节
原内容: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
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
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五、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其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修改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
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
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
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为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其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
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章节
原内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修改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第九章 本持股计划的受托人管理”章节
原内容:
一、本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将选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代表
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签订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合同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国信证券英飞拓员工持股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计划规模:本单一计划以金额方式分期缴付,以份额方式确认。委托人
确认:本单一计划各期缴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28,000,000 元。
修改为:
一、本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拟选任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代表
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签订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合同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海航期货英飞拓员工持股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管理人: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4、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计划规模:本单一计划以金额方式分期缴付,以份额方式确认。委托人
确认:本单一计划各期缴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48,000,000 元。
二、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
订稿)》调整内容如下: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章节
原内容: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包括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
司不得向持有人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2,800 万元,用于购买公
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修改为: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包括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
司不得向持有人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
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4,800 万元,用于购买公
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章节
原内容: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2,800 万元,按
照公司股票 2018 年 9 月 26 日的收盘价 3.79 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
的股票数量约为 3377.3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82%。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
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修改为: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4,800 万元,按
照公司股票 2019 年 1 月 16 日的收盘价 3.86 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
的股票数量约为 3834.2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3.20%。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
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机构”章节
原内容:
公司将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
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
全。
修改为:
公司拟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
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
全。
“第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章节
原内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
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修改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
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1、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素事项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提
请,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修订
后的《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英飞拓: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及《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