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董事会决定以 2020 年 1 月 22
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9 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42 元/股。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
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刊载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 2020 年 1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董事刘新宇先生作为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张力先生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 2020 年 1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