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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8-12-11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
承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为《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陈   冲                 郑新芝                     文东华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