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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04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福建省
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度新能源”)为确保
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融资人民币 3.5 亿元,根据建设银行的要求,需由各方股东按
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了支持云度新能源的发展,公司拟按持股 11%的比例为云
度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 3,85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 年。

    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云度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850 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

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4 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荔涵大道 729 号
    4、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5、注册资本:玖亿元整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
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云度新能源 11%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李良
光先生系云度新能源董事。
    (二)股权结构表
                     股东                             持股比例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9.00%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34.44%
  刘心文                                               15.56%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


    (三)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41,560,935.36           1,999,447,144.98

  总负债                         679,175,045.37           1,314,717,418.90

  净资产                         762,385,889.99            684,729,726.08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96,461,554.28            441,440,095.23

  净利润                         -95,436,803.83             -79,952,184.4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事项公司与建设银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
的担保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公司具有较
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能够满足云度新能源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
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且云度新能源各方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
公正,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
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独董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云度新能源提供不超过
3,850 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此外,云度新能源各方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公正,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云度新能源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有利于保障云度新能源的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此外,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
人民币27,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229.55万元,占公司2018
年9月30日期末净资产的2.0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20,000万
元,实际担保的金额为3,000万元。


    七、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云度新能
源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此外,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公司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保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李良光先生、李祥凌先生及李建峰先生系云度新能源的关联董
事,因此,上述三位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


    八、其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为云度新能源提供担
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
按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