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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2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F-016号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

复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

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

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

中,我们结合海源复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1
基础。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海源复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源

复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源复材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源复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2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2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3,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 19,661,8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938,20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6]第 114802 号验资报告。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净值应为 583,938,200.00 元,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3,259,853.37 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 346,299,853.37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146,960,0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6,432,301.57 元。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244,869,964.66 元,其中:募集项目投入 42,246,143.42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23,821.24 元。加上收回前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146,960,000.00 元,本期利息收入 816,218.89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16,902.43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0 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1,169,818.03 元,其中:“新

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出


                                       3
161,422,495.83 元 ; “ 新 能 源 汽 车 碳 纤 维 车 身 部 件 生 产 示 范 项 目 ” 支 出

227,123,500.96 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20,000,000.00 元超出 7,123,500.96

元,该超出部分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历年来产生的孳息;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

入 ) 202,623,821.24 元 用 于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累 计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为

591,169,818.03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 年 5 月,公司及保荐

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和福建海峡

银行福州黎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

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117010100100211172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黎明支行          100029189150010003

              合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

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6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6,050,600.00 元。为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 26,050,600.00 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50,600.00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6)第 115325 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6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00.00 元(占公

                                          5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83,938,200.00 元的 9.9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止),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由募集资

金账户转入一般账户。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 58,000,000.00 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83,938,200.00

元的 25.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公司共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6,960,000.00 元。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46,960,000.00 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

用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50,000,000.00 元 ( 占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583,938,200.00 元的 25.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共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元,未

到归还期。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

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6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02,623,821.24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八、项目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7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393.8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487.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16.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能源汽车碳纤维
 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
                                否               38,360       38,360           2,170.48           16,142.25                              42.08     2018 年 12 月                                 否
 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2、新能源汽车碳纤维
 车身部件生产示范项             否               22,000       22,000           2,054.13           22,712.35                          103.24        2018 年 12 月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360       60,360           4,224.61           38,854.60                              64.37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2.39           20,262.39

           合计                                                               24,487.00           59,116.99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                                                                                              无

                              “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产品为高端碳纤维制品生产线,相关设备已运用于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范项目”。该生产线是国内唯一的国产化设备,具备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填补国内技术空白,国际上也仅有 2-3 家企业能够提供。为保证子公司海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示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范项目”的先发优势,及防止相关技术外泄,公司目前暂不对外销售,导致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示范项目”的相关产品碳纤维车身部件市场推广未达预期,致使该项目已有的产能未能充分发挥,导致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及使用进展情况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更情况
                       2016 年 6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605.06 万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 2,605.0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5.06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325 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2016 年 6 月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 58,393.82 万元的 9.93%)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账户。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8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8,393.82 万元的 25.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公司共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696.00 万元。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4,696.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
                       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8,393.82 万元的 25.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公司共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共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未到归
                       还期。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
                       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况
                       相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0,262.3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用途及去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目的具体原因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无此情况。
中存在的问题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