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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6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 5 家,分别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
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扬州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内部
管理控制要求设立了科学、规范的机构及岗位。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机构组成。
    公司按照公司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需要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研发中
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内审部、财务中心、技术部、品质管理部、证券投资部、
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安环动力管理部等。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管
理层,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财务管理及核算情况等
进行监控,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会的议
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
则或工作细则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
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3、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
司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规范发展战略的内容,以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加快发展的需
要,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4、人力资源
    公司奉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了一整套人力资源的制度体系,对员工
培训管理、招聘管理、薪资管理、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方面做了
详细的规定,通过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增强公司
的竞争力;通过对员工招聘、录用、使用等程序的规范,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力。
    人力资源的制度体系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激励和处罚机制,采用一
岗定薪、奖金与公司效益、员工绩效挂钩方式,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通过对员
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对不称职人员进行淘汰,加强对
员工的管理,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


    5、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
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风险。


    6、资金管理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
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
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
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明确了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
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
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7、采购与付款
    公司授权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公司物料采购业务。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
度及流程,明确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和退货等程序,在货款支付方面,
详细规定了付款办法公司从事采购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


    8、销售与收款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销售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主要包括:销
售管理制度纲要、办理设备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销售出库管理办法、合同管
理制度、销售流程管理图、客户服务中心服务流程图、客户服务中心文件管理办
法、驻外办事处管理暂行规定、各部门岗位规范书等,进一步明确了销售、发货、
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并且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
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9、存货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仓库管理制度、外购入库单管理办法、产品入库单管理办法、
备件请购领用管理规定、生产领料单管理办法、销售出库管理办法、仓库调拨单
管理办法、仓库备品备件管理规定、工具借用管理规定、量具借用管理规定、工
装夹具借用管理规定等与存货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从事存货管理业务的相关岗
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并在申购与审批、验收入库与付款、物料领用与发出、
保管与处置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定期对存货进行盘
点,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
    10、固定资产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处于受控状
态,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的验收、
使用、 维护的技术指标及操作要求,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定期对固定资
产进行盘点,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固定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


    11、对外担保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
《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实施对外担保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并在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担保业务的执行与核对、担保财产的保管与业务记录等
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政策,明确担保的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条件、审批程序
担保限额及禁止担保的情况并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12、对外投资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被投资公司
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
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相关投资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13、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公司相关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中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
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审批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
情况。


    14、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体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审批权
限、采购审批、固定资产管理、出差管理等,并明确了授权等内部控制环节,规
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记录了公司会计信息,保证定期报
告中财务数据的及时有效与真实可靠,加强了公司财务监控力度,确保公司资产
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在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记录控制、资产接
触与记录使用管理、内部稽核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子公司单独设
立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总部指导。公司严格执行制
定的财务制度,各类账簿和报表等都由电算化系统生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要求。


    15、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传递和沟通渠道,同时,公司建立
与外部咨询机构、各监管部门、媒体和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已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同时,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明确的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指定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按要求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 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
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重大缺陷                      500 万元(含)以上
          重要缺陷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一般缺陷                      100 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的执
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公司经营产生严重负面作用,违犯国
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
效、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存
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