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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4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72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审慎、客观的立场,
经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问题六、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792.93万元,
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请你公司说明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预付对象及
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
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合同总金额、预付金额,对应合同
签署时间,截至年报披露日的交易进展,并核查其中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的信息,查阅公司与相关公司往来的资料,包
括采购合同、合同款项的支付情况及交易进展,我们认为:相关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预付款项采购业务具
备商业实质,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江西海源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叶志镇                   郭华平                    刘卫东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