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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74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
  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力”)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冻
  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                                    司总                            冻结申请
       第一大股   冻结股份     持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名称                                    股本                               人
       东及其一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福建省福
赛维                                                                      州市
          是         735,048   1.29%    0.28%   2021-3-19   2022-11-8
电力                                                                    中级人民
                                                                          法院
       备注:
       原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李良光就与赛维电力股权转让
  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保全了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股份 15,229,231 股。
       随后,赛维电力提起管辖权异议,案件移至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新余中院”)审理;2022 年 1 月,新余中院裁定解除了对赛维电力持
    有的公司股份 14,494,183 股的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0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李良光全部诉讼请求,现经新余中院裁
    定解除了对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股份 735,048 股的保全。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赛维电力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赛维电力       57,200,000     22%             0               0                0

           以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后,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被司法冻
    结的情形。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维电力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的数量为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7.48%。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
    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