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山铝业: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1-07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0-08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为本公司之全
资孙公司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达碳素”)1.5 亿元人民币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授信提
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天铝有限、盈达碳素履行了内部
决策程序,无须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盈达碳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29 日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 66 号
    法定代表人:吴细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098616427K
    经营范围:碳素及碳素制品、炉料制品、保温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装卸及搬
运服务,电解铝、氧化铝及其它有色金属与黑色金属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铝有限持有盈达碳素 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盈达碳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27,964.67                297,028.35
       负债总额                       125,276.97                181,428.11

        净资产                        102,687.70                115,600.24

       营业收入                       148,948.73                107,483.68

       利润总额                         8,186.24                 11,308.45

        净利润                          9,707.95                 12,912.54

    注:2019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铝有限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净敞口)(¥150,000,000.00)。
    3、保证期间:天铝有限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
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天铝有限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天铝有限对该笔债
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款所述
“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
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4)如主合
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
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53,423.84 万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备考报表净资产的 76.02%。上述担保系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不存在对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任何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天铝有限董事会决议;
    2、天铝有限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