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为落实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 参会方式调整为视频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视频通讯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2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视频通讯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27 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 2,862,783,8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5403%。其中, 参加视频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数 2,439,162,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33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名,代表股份数 423,621,8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06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20 人,代表股份数 423,621,8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065%。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视频通讯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744,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2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744,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744,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2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4 同意 2,862,740,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19,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751,7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3,589,7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746,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9,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3,584,4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反对 1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19,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0,335,6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5%;反对 5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1,935,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1,173,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21%;反对 3/4 5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0%;弃权 1,935,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697,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7%;反对 1,90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5%;弃权 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1,697,5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7%;反对 1,90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5%;弃权 15,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关联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曾超懿、曾超林、曾明柳、曾益柳、曾鸿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数量为 2,439,162,0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旭、刘川鹏;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