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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铝业: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2-04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山铝业”、“公司”或“本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仁铝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
银行无锡分行”)1.5 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未来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全资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
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57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
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
担保的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
件记载的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可以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最近一年或一期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
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
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和不超过 70%的公司之间不得调
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

                                    1/4
司)。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本次担保行为发生前,新仁铝业可用担保额度为 8,500 万元,不足公司
为新仁铝业光大银行无锡分行 1.5 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现将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中的 6,500 万元调剂给新仁铝业使用,担保额度调出方天铝有
限和调入方新仁铝业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 70%,符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担保额度调剂使用的规定。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
担保额     公司     最近一期资                    本次调剂前可     本次调剂后可
                                 被担保方担
度调剂     名称     产负债率                      用担保余额       用担保余额
                                   保余额
           新仁
调入方                55.44%         21,500.00        -6,500.00            0
           铝业
           天铝
调出方                56.11%     1,473,424.99         668,221.87       661,721.87
           有限

    本次担保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被担     最近一期资                                                      是否关联
                        被担保方担       被担保方担     可用担保额度
保方     产负债率                                                          担保
                          保余额           保余额
新仁
           55.44%        21,500.00        36,500.00            0               否
铝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新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MWA4KX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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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8 日
    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新仁路 1 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氧化铝、金属材料的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新仁铝业 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新仁铝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8,815.25                   82,791.36

    负债总额                            33,146.81                   45,901.56

     净资产                             35,668.44                   36,889.80

    营业收入                            56,936.14                   26,872.94

    利润总额                               838.08                    1,742.03

     净利润                                631.27                    1,221.36

    被担保人新仁铝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
    3、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
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
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


                                    3/4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
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为新仁铝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新仁铝业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
新仁铝业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
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新仁铝业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
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208.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 97.85%,
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08.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 97.85%;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
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的
担保余额为 58.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资产的 27.3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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