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2-04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
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会计处理及
列示披露。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3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
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2/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