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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2-04-1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
行对明牌珠宝持续督导职责,对明牌珠宝《201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牌珠宝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
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
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
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等要素进行;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
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
用;公司制订内控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
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已按《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文件审阅及
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后,本保荐机
构认为:2011 年度明牌珠宝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
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的状况和特点,并得到了有效实施。明牌珠宝对 2011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比较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本保荐机构对明牌珠宝《201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