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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2012-04-1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财通证券”)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在勤勉尽职,认真核查的基础
上,现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核查如下:
    一、概述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以及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留存了充足
的货币资金,同时珠宝行业也存在一定的淡旺季差异,资金使用有所差异。为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
    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计划运用不超过 6 亿元的自有资金。
    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托等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的
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
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
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
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
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
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
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
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
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孙凤民、徐小舸、周虹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
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
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计划用于投资理
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
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
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公司内控情况、投资风险
及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核查之后,认为: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公司计划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
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
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
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