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4-17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2-01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4 月 11 日送达各位监
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虞初良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1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58.89 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46.16%,实现净利润 2.51
亿元,比上年度增长 15.69%。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6.8 亿元,净资
产 27.96 亿元。公司运营情况正常,主要财务指标良好。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1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50,167,671.63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332,778,024.07 元,扣除按照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0,167,671.63 元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25,016,767.16 元后,2011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7,928,928.54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拟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97,928,928.54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虞初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2)关于选举李云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为公司现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简介附后。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逐一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虞初良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
兴人。虞初良先生于 1994 年至 1998 年,任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珠宝公司工程师,
并于 1997 年取得首批注册国家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1998 年至 2002 年,任浙江
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钻石采购部副经理;2002 年至今,任本公司钻石辅料采购部经
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本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云夫先生:1974 年 1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
兴人,中共党员。李云夫先生于 1998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浙江明牌首饰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新产品的开发和模具的设计制造工作;2002 年至今,任本公司模具车间主任;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本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