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2012-04-1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审
议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已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提交我们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
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
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 2011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1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此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
孙凤民 周 虹 徐小舸
201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