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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14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18日、
2012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杨绍线与尹大线交汇处(福全大转盘西北
侧)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兔良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3,409,05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
务所邓文胜、马鹏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
司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0,167,671.63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332,778,024.07 元,扣除按照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0,167,671.63 元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25,016,767.16 元后,2011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57,928,928.54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0.00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 497,928,928.54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384,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
反对 24,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

                                    -2-
有限公司、绍兴县携行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县鑫富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0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就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本议案表决情况:
    9.1《关于选举虞兔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虞兔良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9.2《关于选举虞阿五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虞阿五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9.3《关于选举尹阿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尹阿庚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9.4《关于选举尹尚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尹尚良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9.5《关于选举孙凤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孙凤民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9.6《关于选举周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周虹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9.7《关于选举徐小舸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徐小舸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
    本议案就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虞初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虞初良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0.2《关于选举李云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云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虞初良、李云夫和职工代表监事叶炜国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3,409,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马鹏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