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29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3-01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201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
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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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6 月 6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1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2 08*****412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3 08*****275 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945 绍兴县携行贸易有限公司
5 08*****977 绍兴县鑫富投资有限公司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县福全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曹国其、陈凯
咨询电话:0575-84025665 传真:0575-84021062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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