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13-10-2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
对明牌珠宝拟变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明牌珠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号文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00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85,893.00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92,307.25万元,超募资金为
93,585.7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
〔2011〕12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
投资建设以下项目:营销网络建设、生产基地建设和研发设计中心三个项目。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在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并在上海和深圳分别设立设计工作室,
其中绍兴研发设计中心、上海设计工作室、深圳设计工作室的办公场地分别采用
新建、租赁、购买的方式获得。本项目投资资金总量为 5,246.39 万元。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 投资金额 占募投资金比例
绍兴研发设计中心 3,390.40 64.62%
上海设计工作室 340.04 6.48%
深圳设计工作室 1,515.95 28.90%
合计 5,246.39 100.00%
2012 年 9 月 19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
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其中绍兴研发设计中心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
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
三、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情况介绍
公司原计划在上海设立设计工作室的重点是寻求具有良好设计能力及制作
水平的优秀设计师、工艺美术大师以及合适的场所,到目前为止,公司未能在上
海找到适合的设计人才和场所。北京高校云集,工艺美术大师及设计人才丰富,
也是公司设立设计工作室良好选择。经过多方接洽,近日公司已与知名高校一位
资深工艺美术教授达成一致,聘任其为公司高级设计顾问,并担任公司拟设立的
明牌珠宝北京设计工作室首席设计师负责组建北京设计团队;同时公司已租赁了
相应的工作场所,相关条件均已具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涉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具体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关于变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宜已经 2013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主要内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具体建设等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明牌珠宝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宜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俊 许金洋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