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3-13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0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批准的 4 亿元投资理财产品额度基础上,再增
加 4 亿元投资理财产品额度。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及范围的议案》,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 2014-004 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
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购买“高净值客户专项 1402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高净值客户专项 1402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5.60%
5、理财投资期:2014 年 3 月 11 日至 2014 年 4 月 10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
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
及理财收益。
7、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及货币
市场工具。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瑞丰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本次出资 8000 万元购买瑞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85%。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
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
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总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108,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8.44%;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8.47%。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瑞丰银行签订的《理财计划协议书》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