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28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1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上
午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兔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85.58 亿元,比 2012 年增长 28.57%,实现净利润
8,344 万元,比 2012 年增长 13.05%。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8.64
亿元,净资产 28.69 亿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91,559,865.55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567,190,653.74 元,扣除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3 年度公司已分
配利润 24,000,000.00 元以及提取 2013 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9,155,986.56 元
后,2013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5,594,532.73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拟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601,594,532.73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2013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年
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
刊登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
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对公司的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兔良、虞阿五两位关联董事系关联交易方的实际控制人
或对关联交易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回避表决。
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出具
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下午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巨潮资讯
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