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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28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1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3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85.58 亿元,比 2012 年增长 28.57%,实现净利润

8,344 万元,比 2012 年增长 13.05%。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8.64

亿元,净资产 28.69 亿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91,559,865.55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567,190,653.74 元,扣除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3 年度公司已分

配利润 24,000,000.00 元以及提取 2013 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9,155,986.56 元

后,2013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5,594,532.73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拟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601,594,532.73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2013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年

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

请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