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2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虞兔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芳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章荣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2,830,816,477.62 2,406,195,135.83 1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0,454,001.41 21,087,410.70 32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63,379.14 15,967,393.16 438.9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5,645,214.51 -19,730,530.06 1,395.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09 3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09 3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 0.75% 2.3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570,567,544.87 4,863,505,129.07 1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59,659,626.92 2,869,106,314.47 3.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438,444.0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470.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2,248.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63,540.76 合计 4,390,622.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40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日月首饰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6% 71,896,736 71,385,217 冻结 71,896,736 团有限公司 永盛国际投资集 境外法人 29.18% 70,025,035 70,025,035 团有限公司 日月控股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3% 11,349,923 11,349,923 司 绍兴县携行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9% 6,944,715 6,944,715 有限公司 绍兴县鑫富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6% 5,674,966 5,674,966 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 公司-三能 1 号证 其他 1.82% 4,364,188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泽熙 其他 1.42% 3,405,863 6 期单一资金信 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龙信 其他 1.15% 2,761,352 基金通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 陈珊珊 1.07% 2,568,185 黄正娟 0.52% 1,247,67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三能 1 号证 4,364,188 人民币普通股 4,364,188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 6 3,405,863 人民币普通股 3,405,863 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龙信基 2,761,352 人民币普通股 2,761,352 金通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陈珊珊 2,568,185 人民币普通股 2,568,185 黄正娟 1,247,678 人民币普通股 1,247,67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熙 4 1,147,945 人民币普通股 1,147,945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徐央芬 1,062,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2,700 濮文 1,045,659 人民币普通股 1,045,659 忻共荣 1,004,426 人民币普通股 1,004,426 吴冬英 971,371 人民币普通股 971,371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绍兴县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携行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良控制的一致行动人。绍兴县鑫富投资 说明 有限公司为受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权司法冻结情况发生变动,详见2014年1月30日公司2014-001号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权司法冻 http://disclosure.szse.cn/m/drgg002574.ht 2014 年 01 月 30 日 结情况变动 m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和其他股 东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 自公司首次公 日月集团、永 鑫富投资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自公 开发行的股票 报告期内,上 盛国际、日月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2010 年 06 月 10 在证券交易所 述承诺事项 控股、携行贸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日 上市交易之日 得到严格执 易、鑫富投资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股份, 起三十六个月 行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 内 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阿五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日月集 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的股权,也 自公司首次公 不由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 开发行的股票 报告期内,上 虞阿五、虞兔 回购该部分股权。 公司 2010 年 06 月 10 在证券交易所 述承诺事项 良 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承诺:自公司 日 上市交易之日 得到严格执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起三十六个月 行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内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日月集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团、永盛国际、日月控股、携行贸易 资时所作承诺 的股权,也不由日月集团、永盛国际、 日月控股、携行贸易回购该部分股权。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实际控制人有 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发行前,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良 父子分别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有关承诺如下:①明牌实 业不增加对北京菜百的持股比例,本 人不参与北京菜百的实际经营,本人 和明牌实业也不委派他人参与北京菜 报告期内,上 虞阿五、虞兔 百的实际经营;②本人将不会参与任 2010 年 06 月 10 述承诺事项 长期有效 良 何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 日 得到严格执 不会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 行 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③ 本人将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 独资或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或组织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经营业务;④本人将不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将 不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 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同类的业务。 控股股东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 集团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 明和承诺》,有关承诺如下:①本公司 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 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事 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进行 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②若本公司 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上 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 2010 年 06 月 10 述承诺事项 日月集团 长期有效 活动在将来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日 得到严格执 或与股份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本公司 行 将促使将该公司的股权、资产或业务 向股份公司或第三方出售;③在本公 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与股 份公司均需扩展经营业务而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时,股份公司享有优先选择 权;④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 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 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68.25% 至 477.51%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000 至 18,500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203.42 元)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金价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毛利的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稳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