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公司与北京高等珠宝研修学院签署发展珠宝职业在线教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4-08-02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编号:2014-040
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高等珠宝研修学院
签署发展珠宝职业在线教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7 月 30 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北京高等珠宝研修学院(以下简称“珠宝学院”)在北京签
署《关于发展珠宝职业在线教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
架协议”),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风险提示
本合作框架协议只是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细节还存在双方根据
项目的推进情况在本协议的原则之下进行调整的可能及必要,正式合
作合同双方需以本协议为指导另行签署。
二、合作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珠宝消费快速增
长,根据中宝协统计数据,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零售市场规模已超
过 4,000 亿元,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黄金珠宝消费市场。
行业快速发展,对从业人员需求大幅增长,由于珠宝专业课程较
少,人才培养与需求脱节,导致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水平差
异较大,缺少优秀的经营人才、营销人员、技能性人才,对于提升行
业产品品质、服务水准、业务与模式创新带来较大困难,甚至一定程
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背景下,在珠宝行业快速扩
张、高速发展面临人才瓶颈的现实下,明牌珠宝与珠宝学院通过双方
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优势,积极布局珠宝职业在线教育,
占据珠宝职业教育和培训市场领先地位,提升各自行业竞争力,具有
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合作方介绍
名称:北京高等珠宝研修学院,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小黄庄二
区 1 号楼,注册资本: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立信,经营范围:
高等教育培训。
珠宝学院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珠宝专业人才培养和国家珠宝玉
石标准的推广和普及工作。承担着国家人事部和财政部全国注册珠宝
玉石质检师(CGC)和注册(珠宝)资产评估师(CPVG)执业资格的
考前培训,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钻石检验员、宝玉石检验员、
珠宝首饰营业员和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等职业资格的培训工作,培
训课程涉及珠宝经营、管理、销售、 策划、鉴定、设计、加工等内
容,是国内久负盛名的专业珠宝培训机构。
珠宝学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一)合作目标
以珠宝学院的珠宝专业培训、教育体系为基础,顺应互联网的发
展趋势,结合双方的资源优势,整合国内外珠宝职业教育优势资源,
打造一个富有竞争力的、国际领先的珠宝职业在线教育平台。并以此
平台为依托,推进珠宝行业在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方面的研究、整合
与创新。
(二)合作内容与方式
1、双方共同出资在北京设立一家珠宝职业在线教育机构,由该
机构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项目出资额度的比例为 51%;乙方
可以现金或办公场所、师资力量等教学资源出资,占项目出资额度的
比例为 49%;
3、项目总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分阶段实施,后一阶
段的推进须视前一阶段的进展效果而定;
4、双方将积极引入在网络教育及在线教育领域具有优势资源和
丰富经验的企业或机构作为合作的第三方,以加快推进本项目的实施;
5、为了有效推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双方将成立专门工作
组,共同推进各项合作事宜。
五、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文件,具体项目何时实施、如何
实施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尚难
以评估。未来具体合作项目,以本《合作框架协议》为指导,由双方
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需经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
若双方合作事宜如有具体进展,公司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公告后实
施。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