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8-2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孙凤民、周虹、徐小

舸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条款,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发展壮大经营规模,保证公司战略规

划的实现,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章程》修改

方案无异议,并一致同意将此修改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孙凤民        周   虹       徐小舸




                                            201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