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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关于全资子公司竞买获得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5-07-10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买获得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15年7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
牌卡利罗”)通过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获得浙江绍兴瑞丰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3,234,330股股份,占瑞
丰银行总股本的0.27%,交易价格为17,174,2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和畅堂109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34,330 股
股份。
    2、瑞丰银行基本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00001899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俞俊海
    注册资本:119,790.0449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
售汇等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瑞丰银行总资产为733.68亿元,总负债665.82亿元,
所有者权益67.86亿元,总股本11.98亿元,每股净资产5.66元,2014年度实现净
利润8.67亿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瑞丰银行股东共2567户。其中,前10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浙江远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5390.55            4.50%

浙江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5390.55            4.50%

浙江天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390.55            4.50%

浙江稽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390.55            4.50%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390.55            4.50%

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290.725           4.42%

浙江和中股份有限公司                         4192.65            3.50%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943.0875            3.29%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3793.35            3.17%

裕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93.35            3.17%

合计                                      47965.9125            40.05%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一)明牌卡利罗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瑞丰银行
3,234,330 股股份,成交价为 1,717.42 万元。
    (二)明牌卡利罗自愿根据《拍卖须知》的规定,把冻结的保证金 200 万元
人民币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价余款 1,517.42 万元
人民币(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已于规定期限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三)明牌卡利罗已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公告规定期限内领取执行
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明牌卡利罗自行提取拍卖
标的物。
    (四)明牌卡利罗已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全部拍卖款项,绍兴市中级
人民法院已向明牌卡利罗办妥标的物交接手续,并交付标的物。
    (五)对拍卖标的的过户、过户费用、其他所涉税费等均由明牌卡利罗自行
承担。

五、定价依据

    本次竞买的瑞丰银行3,234,330股股份成交价格为17,174,200元,每股平均
成交价格5.31元,低于瑞丰银行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5.66元
(审计报告编号:浙同方会审〔2015〕041号),本次交易价格合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竞买获得瑞丰银行股权后,明牌卡利罗合计持有瑞丰银行 8,840,502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0.74%,不存在人员安排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
关联交易及与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形;交易的资金来源为明牌卡利罗自有资金。
    2、本次竞买获得的 3,234,330 股瑞丰银行股份存在质押,浙江省绍兴市中
级人民法院将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明牌卡利罗将尽快完成后续股权过户。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
    瑞丰银行是绍兴地区设立时间较长的一家金融机构,具有地区经营优势,近
几年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规模和效益不断增长,未来成长性良好,瑞丰银行力争
通过资本市场使其发展再上一个台阶。明牌卡利罗此次竞买获得瑞丰银行股权,
将为其股权投资带来合理增值和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投资结构,为公司创
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