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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7-23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4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

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8 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明牌卡利罗”)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购买瑞丰银行“机构 15027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

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购买“机构 15027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机构 15027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5.00%

    5、理财投资期: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
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

收益。

    7、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债券逆回购。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 8,840,502 股

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0.74%,对瑞丰银行不具有重大影响。

    10、公司出资 1 亿元购买瑞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3.28%。

    (二)公司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 142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产品”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 142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具体情

况如下: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 142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SRB1505166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6、理财投资期: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

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

收益。

    8、产品投资对象: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11、公司出资 1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3.28%。

       (三)明牌卡利罗购买瑞丰银行“机构 15023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

品”

       明牌卡利罗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向瑞丰银行购买“机构 15023 期保本浮动收

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机构 15023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50 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5.30%

       5、理财投资期: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

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

收益。

       7、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债券逆回购。

       8、资金来源:明牌卡利罗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 8,840,502 股股份,占其总股

本的 0.74%,对瑞丰银行不具有重大影响。

       10、明牌卡利罗出资 1.50 亿元购买瑞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93%。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一)瑞丰银行“机构 15023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机构 15027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1.理财收益损失风险:购买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投资风

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公司存

在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购买理财产品不允许公司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公司在特定期间

并按照特定要求提前终止(具体以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公司需要资金时

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无权提前终

止或赎回。

    3.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瑞丰银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

时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一旦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

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

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理财财产不能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理

财产品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收益,理财产品将面临期限相应延长或进行二次清算

的可能。

    5.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操作风险,即理财产品投资

管理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业务人员操作失误或差错而产生的风险;若投资管

理人将理财资金通过信托或其他方式投资于标的资产,信托公司或其他合作机构

受经验、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导致受托资金遭

受损失。

    6.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

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

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使公司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

益。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

而提高。

    7. 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

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

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

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

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瑞丰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

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

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瑞丰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 142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

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

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可能使公司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

而产生的收益。

   2、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理财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

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

预定的理财天数,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

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3、法令和政策风险: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

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

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

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理财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

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
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

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27.40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9.99%;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1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62.4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瑞丰银行签订的《理财计划协议书》、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机

构理财产品合约》、明牌卡利罗与瑞丰银行签订的《理财计划协议书》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