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决议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