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5-12-22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9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明牌珠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67,671,584 股 A 股普通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拟认购
49,767,268 股,宁夏中咨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认购 13,534,316 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 4,370,000 股,分别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3.54%、20.00%、
6.46%。
二、虞兔良先生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 虞兔良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最近 5 年任职情况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本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是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至今 副董事长 是
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浙江华越芯装电子股份有限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长 是
公司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浙江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司
绍兴日月潭房地产开发有限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公司
湖州日月置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连云港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限公司
临沂日月置业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限公司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云南宝霸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吉林日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至今 董事 是
(二)虞兔良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虞兔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阿五、虞兔良父子控制的核心企业主
要包括公司、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永盛国际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国际”)、绍兴县日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日月投资”)、绍兴县携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贸易”)等五
家公司及其参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虞阿五:12.20% 虞阿五:41.21% 虞阿五:14.44%
虞兔良:87.80% 虞兔良:48.24% 虞兔良:85.56%
虞阿五:20.00%
日月投资 携程贸易
虞兔良:80.00%
8.94% 1.61%
日月集团 永盛国际
29.96% 21.80%
明牌珠宝
除公司外,日月集团、永盛国际、日月投资、携程贸易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出资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家
用电器、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
1 日月集团 7,000 货;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 48.24%
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 永盛国际 1 万港币 纺织与贸易 80.00%
3 日月投资 1,000 房地产业、旅游业投资 87.80%
4 携程贸易 180 批发: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 85.56%
(三)虞兔良先生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除上述虞兔良、虞阿五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外,虞兔良先生投资的其他
主要关联企业主要为日月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参控子公司、绍兴柯桥明源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出资比例
1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12,000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50.00%
绍兴柯桥明源股权
2 投资合伙企业(有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限合伙)
注:绍兴柯桥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虞兔良和尹美娟(虞兔良之配
偶)。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明牌珠宝
乙方:虞兔良
签订时间:2015 年 12 月 19 日
第一条 本次“定价基准日”修订为甲方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5 年 12 月 22 日)。
第二条 协议标的修订为甲方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
过 67,671,584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认购价格修订为 15.5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甲方
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认购数额修订为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额为
49,767,268 股。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认购数额
将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其余事项遵照《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
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
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共同构成本次股份认购的协议主体,与《浙江
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
5、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