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5-12-2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明牌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
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会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
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