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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07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12

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上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杨绍线与尹大线交汇处(福

全大转盘西北侧)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5:00至2016

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虞阿五先生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9 人,

代表股份 287,448,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273,409,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7821%;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14,038,4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88%。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7 人,代表股份 14,172,08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68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致律

师事务所邓文胜、马鹏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2-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3)发行数量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4)发行对象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5)认购方式



                                    -3-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6)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7)限售期安排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8)上市地点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9)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10)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4881%。

    (11)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3333%;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

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3,93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333%;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2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5-
股份数的 1.4881%。

    3、审议《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4、审议《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同意票为 287,422,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12%;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8%;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5、审议《关于<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票为 287,422,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12%;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8%;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6-
的 0%。

       6、审议《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签署<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7、审议《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签署<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虞兔良先生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8、审议《关于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签署<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明

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9、审议《关于公司与宁夏中咨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浙江明牌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中咨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为 287,422,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12%;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8%;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10、审议《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

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5,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会

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1,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参



                                    -8-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303%。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1,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303%。

    1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1,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303%。

    1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票为 287,422,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12%;反对票

为 21,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3%;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5%。



                                     -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303%。

    15、审议《关于聘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 287,422,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12%;反对票

为 21,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3%;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303%。

    16、审议《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215%;反对票

为 21,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146,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反对票为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82%;弃权票为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3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马鹏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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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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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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