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3-09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0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8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
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8 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20 亿
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
产品”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16CQ0110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2.75%-3.15%
6、理财投资期:2016 年 3 月 4 日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共 35 天),实际产品到
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1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 2 亿元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6.57%。
(二)购买瑞丰银行“禧瑞 J16006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
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购买“禧瑞 J16006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禧瑞 J16006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15%
5、理财投资期:2016 年 3 月 4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
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
收益。
7、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债券逆回购。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瑞丰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 2 亿元购买瑞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 6.57%。
(三)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
产品”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购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
品
2、产品代码:C16BQ0183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5、预期年化收益率:3.05%-3.45%
6、理财投资期: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 日(共 97 天),实际
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 1 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
收益。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 1 亿元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3.28%。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一)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183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
产品”、“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6210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
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
公司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公司提前赎回其
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
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
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
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
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
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
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
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
知中信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公司其他原因
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公司,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
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
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
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
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
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
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
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公司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
理财年化收益率为 3.05%。
(二)瑞丰银行“禧瑞 J16006 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1.理财收益损失风险:购买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投资风
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公司存
在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购买理财产品不允许公司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公司在特定期间
并按照特定要求提前终止(具体以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公司需要资金时
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无权提前终
止或赎回。
3.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瑞丰银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
时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一旦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
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
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理财财产不能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理
财产品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收益,理财产品将面临期限相应延长或进行二次清算
的可能。
5.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操作风险,即理财产品投资
管理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业务人员操作失误或差错而产生的风险;若投资管
理人将理财资金通过信托或其他方式投资于标的资产,信托公司或其他合作机构
受经验、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导致受托资金遭
受损失。
6.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
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
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使公司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
益。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
而提高。
7. 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
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
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
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
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瑞丰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
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
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瑞丰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
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
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购买的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 7.50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4.6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 、公司与瑞丰银行签订的《理
财计划协议书》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