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6-06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
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兔良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8月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业
务、财务等方面的核查工作量大,具体方案的论证和梳理需要一定的时间,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开展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且本次交
易事项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16年8月27日前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
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2016年9
月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并复牌。
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67)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同时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