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7〕1221 号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牌珠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明牌珠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明牌珠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牌珠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9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明牌珠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明牌珠宝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闾力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达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第 2 页 共 9 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2,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8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1〕12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6 年末 项目 以前年度 2016 年度 累计使用和结余 募集资金净额 —— —— 185,893.00 已使用募集资金 184,475.45 4.98 184,480.43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90,889.70 4.98 90,894.68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79,600.00 79,600.00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3,985.75 3,985.75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81.78 65.61 3,347.39 募集资金余额 —— —— 4,759.96 第 3 页 共 9 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 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连 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 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有 1 个募集 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374062552146 1,949,255.04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 380562844689 45,650,413.70 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专户 合 计 47,599,668.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原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但由于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实施进度较计划缓慢,尚处于建设中,该项目的后续投 第 4 页 共 9 页 入包括研发设计中心的装修、设备的购置以及研发人员的工资。深圳设计工作室计划用购置 办公楼方式设立,但由于深圳房价近年来处于历史高位,并且深圳珠宝产业区及周边可售房 源稀少,故购置计划推迟执行;再者,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正常运营在一定 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导致深圳设计工作室未能如期实施。鉴于上述原因, 导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际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 因公司总部行政大楼已完成建造和搬迁工作,且所处地段为当地行政中心,环境优雅, 具备足够的空间支持研发中心项目的开展;同时,为了填充产品的设计款式,公司除加强原 设计团队的建设外,还联合外界知名设计师设计定制品牌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鉴于 上述原因,公司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后续投资。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目的不在于项目本身的盈利性,该 项目建设完成后,虽不能带来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但将给本公司带来间接经济效益。公司 通过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设计人才,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 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 富的增加,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 2012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和深圳 市罗湖区中深石化大厦;“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 省绍兴县湖塘街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由原生产黄金、铂金、镶嵌饰品调整为 生产黄金、镶嵌饰品和白银制品,项目总投资额由 34,005.09 万元调整为 41,262.34 万元, 共需要增加投资 7,257.25 万元,由剩余超募资金 3,985.75 万元和公司自有资金 3,271.50 万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和深圳明 牌珠宝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 罗饰品有限公司。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5 页 共 9 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第 6 页 共 9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89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4,480.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注 2]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营销网络建设项 否 53,055.77 53,055.77 55,374.31 104.37 2013 年 4 月 -929.59 否 否 目 2.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含超募资金 否 34,005.09 37,990.84 34,918.47 102.40[注 1] 2014 年 4 月 -115.65 否 否 3,985.75 万元) 3.研发设计中心项 否 5,246.39 5,246.39 4.98 601.90 11.47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 92,307.25 96,293.00 4.98 90,894.68 94.39 -1,045.24 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第 7 页 共 9 页 1.补充生产基地建 — 3,985.75 3,985.75 100.00 设项目资金缺口 2.归还银行贷款 — 79,600.00 79,600.00 79,600.00 100.00 3.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93,585.75 89,600.00 93,585.75 100.00 小 计 合 计 - 185,893.00 185,893.00 4.98 184,480.43 99.24 -1,045.24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现效益为-929.59 万元,主要是由于销售未达预期,直营店中固定费用支出比例较大。 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效益为-115.65 万元,主要是由于白银制品和镶嵌饰品实际产能未能达到原设 计产能目标,同时近两年市场疲软,白银制品终端市场销售不佳,镶嵌饰品公司销量有所下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3. 目前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仅为 11.47%,主要是由于施工工期延长及市场环境影响,研发设计 中心项目中的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及深圳设计工作室实施进度较预计缓慢。公司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当前公司所 处环境变化及未来发展需要主动控制和调整了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基金已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759.96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募集资金出现节余主要在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上。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当前公司所处环境变化及未来发展需要 第 8 页 共 9 页 主动控制和调整了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 2.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经验,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并加强了对 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 3.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拟将部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 4,759.96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划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计算该投资进度比例之分子即累计投入金额中含超募资金投入额 3,985.75 万元。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所列数据系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本期所实现的“利润总额”。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