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公告2017-04-01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公
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
的议案》。同意聘任俞可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俞可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
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
附:俞可飞先生简历
1978 年 1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诸暨人,中
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俞可飞先生于 1998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担任浙江港信制衣有限公司会计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2
月,担任步森集团针织分公司财务主管;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浙江
上峰包装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杭州海德服饰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金也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诸暨上峰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俞可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