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与实际发生总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6-0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与
实际发生总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
总金额20%以上的原因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差异情况
关联
序 实际发生额 预计金额 差异金额
交易 关联方 差异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类别
向关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12,880 30,000 17,120 57.07%
联方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 30 30 100.00%
1 销售、
加工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8 20 12 60.00%
商品 临沂日月置业有限公司 4 10 6 60.00%
出租方 承租方
武汉明牌实业投 武汉明牌首饰有
260 260 0 0.00%
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明牌投资有 上海明牌首饰有
333 350 17 4.86%
限公司 限公司
关联
2 长沙明牌珠宝销
租赁 0 70 70 100.00%
浙江明牌实业股 售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绍兴明牌珠宝销
210 220 10 4.55%
售有限公司
浙江明牌珠宝股 浙江日月首饰集
6 6 0 0.00%
份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 垫付方
代垫 浙江明牌珠宝股
3 劳务 份有限公司 武汉明牌实业投
费用 508 700 192 27.43%
武汉明牌首饰有 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4,209 31,666 17,457 55.13%
二、预计总金额与实际发生总金额存在差异原因
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7年度,公司向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
京菜百”)销售、加工商品较预计减少17,120万元。
公司预计2017年度向北京菜百销售、加工商品30,000万元,是考
虑北京菜百为公司核心客户,连续多年位居公司销售客户前列,且公
司与北京菜百销售、加工商品业务具有金额大、频次高的特点,公司
基于做大重点客户销售、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目的,增加了对北京菜百
的销售、加工商品预计。
2、2017年度,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替公司及武汉明牌首
饰有限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较预计减少192万元,主要系武汉明牌
首饰有限公司及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中山大洋店销售未及预期,相
应预计劳务派遣费用减少。
3、2017年度,长沙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向浙江明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办公用房金额较预计减少70万元,主要系长沙明牌
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一季度转加盟商经营,相关租赁费用由
加盟商承担。
三、核查意见结论
公司2017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
未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
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总金额与实际发生总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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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谊 刘 斐 章勇坚
2018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