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吴青谊、刘斐、章勇 坚对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 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 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吴青谊 刘 斐 章勇坚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