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093,542,918.4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4%;实现营业利润 130,066,422.0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68%;实现利润
总额 129,118,111.3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91,433,465.4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9%。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55,534,040.19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806,766,209.56 元,扣除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8 年度公司已分
配利润 26,400,000.00 元以及提取 2018 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5,553,404.02 元
后,2018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30,346,845.73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拟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28,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803,946,845.73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018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
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