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青谊、刘斐、章勇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向参股公司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之全资孙公司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卓迎”)
提供4000万元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对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
目前包销项目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对苏州市好屋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且公司将对借款收取相应的利息,
该部分借款由苏州好屋提供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认可该
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吴青谊 刘 斐 章勇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