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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0-04-29  

						              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 号)。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
的处理(2018 年修订)》要求,现将明牌珠宝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0 所述,明牌珠宝公司持有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2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9 年度确认
投资收益 1,699.39 万元,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7,845.93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9,875.00 万元。苏州好屋公司因 2019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度大幅增加,导致 2019 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明牌珠宝
公司对上述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系基于苏州好屋公司 2019 年 10 月之股权转
让交易对价所作出的判断,我们未能就上述股权转让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对价公
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明牌珠宝公司 2019 年度对苏州好屋
公司股权投资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准确及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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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及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明牌珠宝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的相关
情况。我们对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事
项的影响程度,进而无法判断对明牌珠宝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我们认为上
述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
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明牌珠宝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
影响
    上述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可能对明牌珠宝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但不具有广泛性。由于我们对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明牌珠宝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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