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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牌珠宝: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10-3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虞阿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赵彤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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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35,160,447.63                4,393,034,031.28                           -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50,240,055.38                3,237,032,253.45                           0.4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17,048,654.11                    -11.79%        1,999,201,428.41                 -3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10,337.68                 -16.22%           29,490,208.01                 -67.5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203,230.24                 305.62%           15,328,729.02                 -73.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951,571.09                    -8.16%          144,881,105.76              4,790.7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25.00%                      0.06               -64.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25.00%                      0.06               -64.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7%                   -0.08%                    0.91%                 -1.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系客户超过销售合同约定付款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199,859.43 期限支付货款而需支付的逾期
                                                                                              利息。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237,852.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14,400.00 元系公司从事白银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 业 务)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10,224,320.00 空头期末持仓产生的公允值变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动损益,10000000 元系公司确
的投资收益                                                                                    认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2,390.9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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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7,548.73 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20,493.00

合计                                                                      14,161,478.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54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6%      158,172,819
限公司

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
                       境外法人            21.80%      115,103,281
限公司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        5,984,398

朱军                   境内自然人           0.95%        5,040,000

艾照全                 境内自然人           0.78%        4,141,800

归振磊                 境内自然人           0.48%        2,550,000

张云海                 境内自然人           0.47%        2,496,953

黄苏仙                 境内自然人           0.26%        1,369,353

陈守义                 境内自然人           0.23%        1,222,000

刘晓东                 境内自然人           0.23%        1,205,18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158,172,819 人民币普通股           158,172,819

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103,281 人民币普通股           115,103,28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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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5,984,398 人民币普通股         5,984,398

朱军                                                                  5,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40,000

艾照全                                                                4,141,800 人民币普通股         4,141,800

归振磊                                                                2,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0,000

张云海                                                                2,496,953 人民币普通股         2,496,953

黄苏仙                                                                1,369,353 人民币普通股         1,369,353

陈守义                                                                1,2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2,000

刘晓东                                                                1,205,180 人民币普通股         1,205,180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制人虞阿五、虞兔良控制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说明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股东陈守义、艾照全通过融资融券分别减持股份 382700 股、180000 股。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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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6日,盈利承诺方董向东已经支付其剩余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3,800,000元,其2018年度业绩

承诺补偿已经履行完毕。截至2020年1月6日,盈利承诺方已经累计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71,376,899.75

元,占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57.96%。其中,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陈兴、黄俊、刘勇的2018年度

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还需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51,778,040.50元(详见公司2020-002

号公告)。

     2020年3月31日,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各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500,000元,截至2020

年3月31日,盈利承诺方已经累计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76,376,899.75元,占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的62.02%;其中,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陈兴、黄俊、刘勇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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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46,778,040.50元(详见公司2020-010号公告)。

     2020年5月29日,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各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500,000元,截至2020

年5月29日,盈利承诺方已经累计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81,376,899.75元,占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的66.07%;其中,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陈兴、黄俊、刘勇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还

需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41,778,040.50元(详见公司2020-028号公告)。

     2020年8月31日盈利承诺方严伟虎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000,000元,2020年9月2日盈利承

诺方汪妹玲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3,000,000元,盈利承诺方已经累计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款86,376,899.75元,占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70.14%;其中,盈利承诺方汪妹玲、严伟虎、陈兴、黄俊、

刘勇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还需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36,778,040.50元。(详

见公司2020-037号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做出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
                                              诺》,有关承诺如下:①本公司及本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
                                                                                                           报告期内,
                     浙江日月首               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010 年 06                上述承诺
                     饰集团有限   同业竞争    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                  长期有效
资时所作承诺                                                                     月 10 日                  事项得到
                     公司                     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
                                                                                                           严格执行。
                                              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②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将来与股份公
                                              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股份公司利益



                                                                                                                      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发生冲突,本公司将促使将该公司
                                               的股权、资产或业务向股份公司或
                                               第三方出售;③在本公司及本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与股份公司
                                               均需扩展经营业务而可能发生同业
                                               竞争时,股份公司享有优先选择权;
                                               ④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
                                               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
                                               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虞阿五、虞兔
                                               良父子分别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有关承诺如下:①
                                               明牌实业不增加对北京菜百的持股
                                               比例,本人不参与北京菜百的实际
                                               经营,本人和明牌实业也不委派他
                                               人参与北京菜百的实际经营;②本
                                               人将不会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相同                         报告期内,
                     虞兔良、虞阿              或相似的业务,将不会进行其他可 2010 年 06              上述承诺
                                    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五                        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月 10 日                事项得到
                                               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③本人将不以                         严格执行。
                                               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或拥
                                               有控制权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
                                               业务;④本人将不为自己或者他人
                                               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将
                                               不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
                                               司同类的业务。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3,500 --    5,000      5,778.79 下降                    -39.43% --     -13.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63 --   0.0947       0.1094 下降                     -39.40% --     -13.44%

业绩预告的说明              受疫情影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较大。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信托理财产品            自由资金                              7,600                     7,600                      0

银行理财产品            自由资金                             11,000                     5,000                      0

合计                                                         18,600                 12,6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