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上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虞阿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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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6 人,代表股份 273,335,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1.7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273,27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51.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59,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4 人,代表股份 59,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1%。
该等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73,308,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反对票为27,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54.469%;反对票为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31%;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273,308,4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反对票为27,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54.469%;反对票为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31%;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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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票为273,276,1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反对票为59,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0%;反对票为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273,288,9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反对票为46,5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21.585%;反对票为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8.41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5、《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273,276,1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反对票为59,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反对票为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6、《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273,276,1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反对票为59,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反对票为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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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马鹏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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